6月7日国企采购项目

其他 2024-04-17 20:55:11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关于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钢瓶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钢瓶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06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钢瓶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标项名称: 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钢瓶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②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③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定标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④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角阀设计与制造资质证书》并提供气瓶角阀的产品技术资料。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06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

  为保证招标活动更好开展,国际陆港电商城、陆港云仓1号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已完成初稿(见附件),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1)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成交)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义乌综合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或在管单个合同面积10万㎡(含)以上的物业管理合同复印件2份;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6月12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也可用传真件()(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口岸一期地块、铁路口岸二期地块物业服务采购征求意见函

  为保证招标活动更好开展,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口岸一期地块、铁路口岸二期地块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已完成初稿(见附件),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1)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成交)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义乌综合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或在管单个合同面积10万㎡(含)以上的物业管理合同复印件2份;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6月12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也可用传真件()(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为保证招标活动更好开展,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江乐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已完成初稿(见附件),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1)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成交)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综合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或在管单个项目10万平方(含)以上的物业管理合同不少于2个,完成或在管单个项目绿化养护合同不少于2个。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1家为物业公司,1家为绿化养护公司。物业公司为牵头人,绿化养护公司为成员。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6月12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也可用传真件()(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义乌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数智产投”一期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函

  ①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综合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定标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④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6月12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也可将扫描件发邮箱()。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就义乌市中医医院便民药房经营场地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采购内容:义乌市中医医院便民药房经营场地租赁项目,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专业从事药品零售业务的单位;

  (3)投标方自2020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2)投标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说明: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人员为准];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所有纸质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指定EMS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或现场递交。快递邮寄面单(格式见附件)不得显示投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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